《中国金融》|高质量社会保障的支撑作用

福利彩热点 2024-05-21 21:00:22

  高质量的社会保障发挥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促进社会公平公正的重大作用,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基础支撑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是稳步走向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习强调指出:“要把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作为重要政策目标。”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离不开高质量的社会保障。社会保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的一项基本制度。高质量的社会保障发挥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促进社会公平公正、化解人民生活风险的重大作用,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基础支撑。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主要有三条路径:一是“提低”,即通过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使其达到中等收入水平;二是“稳中”,即通过提高和巩固中等收入群体收入水平,保持中等收入群体的规模;三是通过经济发展带动“扩中”,从长远看,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主要还是要靠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作为重要的制度安排,高质量的社会保障能从多方面为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提供强大支撑。

  高质量社会保障有利于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关键在于“提低”,只有通过有效举措促使低收入者“稳收”和“增收”,低收入群体才能越来越多地进入中等收入群体。一是社会保障可以保障和改善低收入群体的生产生活。社会救助体系可以确保低收入群体和特定困难人员在遇到困难时得到及时的救助,从而保障和改善其生活水平。在脱贫攻坚中,社会保障发挥了重要的保障作用,“三保障”“五个一批”等政策都与社会保障密切相关,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了重要贡献。二是社会保障可以缩小低收入群体与中等收入群体的差距。社会保障再分配的功能可以通过转移支付,直接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或者通过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间接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三是社会保障有利于促进社会流动。畅通的社会流动能为低收入群体提高收入提供更多的机会。从横向流动看,高质量社会保障能为劳动力提供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保障,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推动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从农村、欠发达地区流向城市、发达地区,从低收入的农业流向更高收入的制造业、服务业。从纵向流动看,公平的教育、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等可以提高低收入者的劳动能力,提高其就业竞争力。

  社会保障是“稳中”的关键制度安排。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除了“提低”做增量,还要“稳存量”,防止中等收入群体滑落到低收入群体。根据相关学者的测算,在我国4亿多中等收入群体中,有70%多属于“脆弱”的中等收入群体。他们处于中等收入区间的低端,抗风险能力弱,一旦遭受社会风险的冲击就会滑落入低收入群体。高质量的社会保障可以化解社会风险,消除中低收入群体的后顾之忧。一是可以有效缓解甚至消除社会风险的冲击。社会保障被称为社会“安全阀”,就在于通过建立住房、教育、医疗、养老和失业等保障制度,可以防范和化解中等收入群体可能面临的各种意外冲击。二是可以减轻经济社会动荡带来的冲击。社会保障具有经济运行“减震器”的功能。在经济萧条时期,由于失业增加,需要社会救济的人数增加,社会用于失业救济和其他社会福利方面的社会保障支出也相应增加,这使社会保障的同期支出大于收入,从而刺激消费需求和社会总需求,拉动经济增长。在经济繁荣时期,其作用则正好相反。通过调节社会总需求,社会保障可以逆向调节经济,从而减缓经济的起伏。此外,通过再分配政策,社会保障可以缩小社会各阶层之间的收入差距,避免贫富悬殊,减少社会冲突,维护社会稳定。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有利于中等收入群体稳定可持续地增加收入。

  高质量社会保障可以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统计局的标准和测算显示,我国目前中等收入群体有4亿多人,如果要实现到2035年中等收入群体翻一番达到8亿多人的目标,根本路径还是要通过经济高质量发展带动居民收入的普遍增长来实现。一是社会保障可以促进消费。社会保障的兜底保障功能可以化解社会风险的冲击,消除人们的后顾之忧,使他们敢于消费。同时,社会保障的再分配功能可以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由于低收入群体的边际消费倾向高于中高收入群体,进而扩大消费。二是社会保障可以提高人力资本投资。通过一些提高人力资本的项目,社会保障可以提高劳动力素质,提高劳动生产率。三是社会保障能孕育新的增长点。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将会催生一些新产业的发展。如养老保险水平的提高可以带动“银发经济”的发展。四是社会保障可以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社会保障通过调节社会总需求,逆向调节经济,进而平抑经济波动,促进经济更加平稳的发展。当然,并非所有的社会保障都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只有在每个保障项目功能都能充分发挥时,保障体系协同效果显著的高质量社会保障才能做到。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入快车道,我们已基本建成以社会保险为主体,包括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等制度在内,功能完备的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但与高质量的社会保障相比,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仍存在一些不足,制约着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的扩大。

  社会保障体系协同性不足,严重影响整体保障能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发挥社会保障多方面功能的支撑,不仅需要通过再分配来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也需要通过风险防范来稳定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等。但以往的社会保障建设主要是围绕国企改革和市场经济改革展开的,主要聚焦于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过度强调社会保障的“兜底”保障和基础保障,而对社会福利、补充性保障等长期忽略、关注不够,致使社会福利、补充性保障等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短板,造成社会保障体系失衡,协同性不足,严重影响整体保障效果。这种失衡不仅存在于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三大体系之间,也存在于各个体系内部。比如,在社会保险中,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最受重视,而失业、工伤等保险项目长期被忽视,造成失业、工伤等保障能力非常有限,很难适应社会的需求。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滞后,难以适应新要求。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和城镇化、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加快发展,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对社会保障制度提出了新要求。现有社会保障制度还存在不足,难以满足新要求。例如,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镇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大量农村劳动力从农村转移到城镇,中国城镇化率也快速提高,但由于户籍制度、城乡二元结构和城乡社会保障待遇差距等因素的阻碍,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和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还存在较大差异,也就是说,在进入城镇务工的农民工中有很大比例落不了户。这极大地阻碍了劳动力在城乡、区域之间的流动。此外,我国目前还存在庞大的低收入群体,这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最大困难。有关研究显示,我国月均收入不足1000元的人群还有3亿,不足2000元的约有7亿。但由于现有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滞后,保障能力有限,因而在缩小居民收入差距、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巩固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上仍存在较大困难。

  社会保险参保质量不高,化解社会风险能力有限。社会保险是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覆盖面最大、影响最大、最重要的构成部分,对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意义重大。但制度“碎片化”、统筹层次低、参保质量普遍不高等问题严重影响了社会保险体系保障作用的发挥,制约着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的扩大。首先,社会保险体系中存在明显的地区间、城乡间及群体间的制度分割,制度碎片化成为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的一个重要障碍。比如,虽然当前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在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上实现了制度合并,但由于二者在筹资、待遇水平上存在较大差异,仍呈现为城乡分割,严重影响着农村劳动力向城镇的流动。其次,社会保险统筹层次低,不利于“互助共济”。虽然我国现行社会保险制度框架已基本确立,但由于统筹层次较低,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险种的区域间、群体间待遇仍存在较大差距,严重制约了社会保险制度的互助共济和再分配功能的发挥。此外,部分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就业人员等人群还没有被纳入社会保障,存在“漏保”“脱保”“断保”的情况。

  基本公共服务不均衡,制约着社会成员的合理流动。通畅的社会流动能为中低收入群体提供更多的机会,是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持续扩大的保障。但由于长期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不均衡发展,我国在劳动力、人才流动方面还存在障碍。长期以来,我国优质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资源主要集中在城市,农村和欠发达地区的公共服务供给明显不足。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公共服务的严重不足使得这些地区中低收入群体通过教育改变命运、实现社会阶层跨越的难度加大。公共服务的缺乏也大大降低了这些地区中等收入群体抵御风险的能力。当遭受风险冲击时,他们大概率会滑入低收入群体,甚至陷入贫困。基本公共服务的不均衡进一步强化了城乡之间的二元壁垒,使农民工很难融入城市,这严重阻碍了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劳动力流动。

  高质量的社会保障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以高质量的社会保障支撑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必须充分认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明确完善的思路,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建设高质量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

  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现代社会保障是一个庞大的制度体系,只有加强统筹规划才能保证体系间的高效协同,形成制度合力,并充分发挥出综合效用。现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已进入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阶段。要准确把握社会保障各个方面之间、社会保障领域和其他相关领域之间改革的联系,提高统筹谋划和协调推进能力,确保各项改革形成整体合力,为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打好制度基础。在社会保险领域,要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健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扩大年金制度覆盖范围,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要进一步明确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加快将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就业人员纳入社会保险。在社会救助领域,要把农村社会救助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谋划,健全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完善日常性帮扶措施。打破户籍限制,整合城市低保制度和农村低保制度,使得常住在城市的农村贫困者也能被城市低保制度覆盖。在社会福利方面,要尽快补齐短板,形成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

  加快优化现行制度安排。从应对新要求和解决现实问题出发,必须尽快弥补现行制度安排中的缺陷,使各项制度能够发挥相应的功能。要尽快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强化其反贫困的兜底功能。一是要围绕低收入群体建立社会救助对象的动态识别机制,拓宽主动识别低收入人群的渠道,提升社会救助制度对低收入人群的兜底保障水平,实现“提低”目标。同时,促进社会救助制度的多方参与,筹集更多的资金,提升救助水平。二是要加快补齐社会福利短板,提升再分配效能。加大对社会福利的财政投入,健全多元化筹资渠道,不断扩大社会福利的资金总量,提升再分配的能力。加快农村社会福利建设,补齐农村社会福利短板。强化面向农村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等特殊困难和低收入群体的福利项目建设,缩小城乡社会福利待遇差距。三是要促进补充性保障项目发展,提高项目保障能力。满足中高收入群体更高的保障需求,不断巩固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

  强化社会保险基础性支撑作用。社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覆盖面最广、影响最大的构成部分,但由于存在“碎片化”、统筹层次低等问题,基础性支撑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一要加快整合社会保险制度,解决“碎片化”问题。例如,尽快提升农村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老年人的基础养老金待遇水平,同时严格控制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与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逐渐缩小城乡居民待遇差距,为推动制度整合提供基础。二要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加快推进职工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险种的省级统筹。同时,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制度统一的标准。通过提高统筹层次,消除城乡间、地区间保障不平衡问题,更好地发挥社会保险化解社会风险的作用,解决人民群众的后顾之忧,进而稳定预期,促进消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举措。围绕公共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社会服务、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优抚安置、残疾人服务等领域,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明确国家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推动标准水平城乡区域间衔接平衡。促进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和共建共享,补齐农村和基层公共服务短板。低收入群体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重点保障人群。要加大普惠性人力资本投入,有效减轻困难家庭教育负担,提高低收入群众子女受教育水平。要完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坚持租购并举,因城施策,完善长租房政策,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重点解决好新市民住房问题。健全覆盖城乡的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为劳动者和企业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用工指导等服务。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完善就业创业支持体系,支持他们通过就业直接进入中等收入群体。■返回搜狐,查看更多